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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入井安全须知

人员入井安全须知

  1、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井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2、入井前严禁喝酒,必须自带照明灯具、正确佩戴安全帽和穿好劳动防护用品,不准在井下打闹。

  3、出入矿井的人员必须登记,严格实行交接班。矿井负责人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和工作地点;交班后,如发现有人尚未出井,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

  4、无关人员不准私自入井。

  5、行走时注意车辆来往和安全标志,如遇突然停电不准随便乱走,要有组织地撤离至安全地点。

  6、不准用明火取暖照明。

  7、禁止一个人在偏僻地点干危险性较大的工作。

  8、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清楚所在地点是否有爆破、炮烟和陷落、冒顶、片帮,确认无危险时方可准进入。

  9、井下放炮时必须做好警戒工作,必须听丛警戒人员的指挥躲到安全地点,不准随便乱跑。

  10、禁止在炮烟大的地点通过和逗留。    11、何人不准向溜井、坚井、通风井内投扔物品。

  12、带长物入井不得影响车辆通行和碰触电。

  13、在特殊情况下,如支柱发生剧烈的断裂声和顶板不断甩碴,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

  14、非操作人员不得乘井下运输车辆。

  1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设备、警示标记不准随意拆除,不准随意触摸灯线及设备。

人员 入井 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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