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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五)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五)    
  上章节我们就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中对安全检查制度讲解,本章节我们将继续为你讲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新工人的不断增加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为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确保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生产工作,对员工、特别是新工人,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是十分重要的。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知识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时,要把“安全知识”作为内容之一进行重点学习。
  
  二、新招、新分配、调工程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新招工必须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方能招用。否则,出问题谁招用谁负责。新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天、矿级4天、车间2天、班级1天以上,新工分配到班组后由班组长指定有安全生产经验的工人带领一起工作,待熟练期满并掌握了安全技术操作的基本知识和领后,方能安排进行独立操作,安全教育由分管安全的矿领导负责组织,安全机构参加教育。
  
  三、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进行有关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专业教育培训,经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对各岗位的工人着重进行本岗位、本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可利用班组安全活动或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教育。
  
  五、对未经培训而又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尽快分期分批地组织送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六、各种特种作业合格证,必须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进行考核换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换证时间应建立台帐,以便做规范化管理。
  
  七、各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岗位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动,若需调动的需经矿领导讨论决定方能调动。 金属 非金属矿山 安全管理制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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