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百科>矿业知识>

安全监察员职责

安全监察员职责

  1. 对煤矿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参与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

  3. 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4.参与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 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 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向所在单位和上级提出安全工作对策和建议。

  7. 督促企业领导按《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时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督促事故单位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监督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9. 监督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定期检查矿山救护队的战斗能力。

  10. 配合和帮助群众团体做好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和开展安全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意见。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11.负责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教育、政治与技术业务学习,开展安全监察系统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监察与安全工作经验。

安全 监察员 职责

下一篇:静态功率方向继电器技术条件

上一篇: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