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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出口煤炭、焦炭程序

内贸出口煤炭、焦炭程序

  1、代理委托:客户选择货运代理公司,填写托运单,签订代理委托书。
  
  2、报港:货运代理公司编制船舶单据资料到天津港业务处报港。
  
  3、泊位安排:业务处与作业公司调度计划联系制定船舶计划。
  
  4、召开船前会:作业公司调度计划员通知发货人或其代理公司、召开船前会、签定《港口货物作业合同》、制定发货计划,确认货物交接方式,办理预付款手续,向港方货运部门提供相关单证资料。
  
  5、申请水尺作业:港航交接船舶靠泊前,代理公司向天津港外理公司申请水尺作业。
  
  6、装船:港方按船前会约定制定装船计划并组织装船作业,货方或代理公司按船前会计划组织车队集港发货。
  
  7、水尺交接:港航双方会同客户或代理单位进行水尺交接,办理“内贸货物出口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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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出口 煤炭、焦炭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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