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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清洁化利用应加快推进

 连日来,日益严重的雾霾污染,成为举国关注的头等大事,身处雾霾最深处的京津冀,更是以最强行政手段,气势凌厉地拉开了一场消灭硝烟的控煤攻坚战。尽管如此,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初步研究预测,到2020年全国煤炭消费量将达48亿吨左右。在未来较长时期内,煤炭仍将是我国的主体能源。中国工程院院士倪维斗表示,在能源结构短期内无法大规模调整的现状下,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核心。

  有分析人士指出,煤炭污染是现实问题,而这并非是煤炭自身的问题,只是由于人们对它的开采、加工和利用方式粗放,才引起人们不愿意看到的污染问题。实际上,煤炭在开采、转化、发电与终端消费等过程中,存在着巨大的清洁化空间,其能源利用效率之高、污染物排放之少,甚至不亚于使用天然气。如在中小型电厂、工业锅炉方面,有水煤浆技术、煤粉燃烧技术等,有的燃烧效率达到99%以上,排放出的灰渣是白色石灰粉,可以直接使用;我国自主研发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技术,也已经进入工业化试验阶段,燃煤电厂有望实现“近零”排放。因此,笔者认为,与各地为确保实现环保目标而纷纷上马“煤改气”项目相比,加快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对我国这一全球第一大煤炭生产与消费国而言,更具现实性和紧迫性。为更好的推进我国清洁高效利用,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实施切实有效的引导政策,为煤炭清洁利用产业发展掌好舵。首先,煤炭清洁利用产业涉及多个领域且价值链各节点行业众多,投资大周期长,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统一的宏观规划和组织协调。借鉴国外经验,有必要成立专门的煤炭清洁利用中心,协调组织国内外相关专家开展规划、计划、政策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对重点项目进行组织、论证和技术监督,协调各部门、各行业间洁净煤利用工作。其次,形成一整套完整的配套政策体系。当前政策的制定更多的是单一独立和事后制定,煤炭清洁利用政策的制定不仅要有完整性,更应具备前瞻性。最后,加强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除纳入国家或行业正常的攻关、技改、基建计划外,国家应筹措一定数量的引导资金作为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发展的专项基金,同时对采用清洁技术产业链条上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以弥补其初始发展阶段的巨大成本。

  建立健全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的应用与推广机制。新技术归根结底只有得到应用才会产生效益,应成立区域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发展部门,该部门能够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更直接的面对社会和企业,它可以根据地区特征推广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并可以根据本地经济水平和产业布局等,因地制宜发展本地重点技术。

  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煤炭清洁利用产业的所有环节。当前,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煤炭清洁利用的法律法规,尽管有《煤炭法》、《节能法》、《煤炭产业政策》《中国洁净煤技术“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政策法规,但是这些法规体系涉及面广,却广而不精,大多法规政策内容比较笼统,可操作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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