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冶金电力>江苏能监办加强火电厂除尘设施运行监管

江苏能监办加强火电厂除尘设施运行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强全省燃煤电厂除尘设施运行监管,促进燃煤电厂烟尘减排,近日,江苏能监办发出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加快燃煤机组除尘设施改造,加强除尘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在线实时监测系统联网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新建、扩建的燃煤发电机组应根据规定配置满足排放许可的烟气除尘设施,并与主机同时设计、施工和投运,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安全性评价。未按项目批复要求同步建设除尘设施的,不发放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二是除尘设施未正常投运的新建、扩建燃煤发电机组一律不得进入商业运行。三是除尘设施已完成改造的发电企业必须保证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除尘设施。四是烟气除尘设施应与发电主设备及脱硫脱硝设施同步管理,发电企业必须建立除尘设施运行台账及各项管理制度。五是由于紧急事故或故障造成除尘设施停运,应及时报江苏能监办备案。六是所有已完成除尘设施改造的燃煤机组原则上应在2014年4月1日前接入江苏能监办 “燃煤机组除尘实时在线监控系统”,以加强燃煤机组除尘设施运行情况监管。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江西阶梯电价政策2014年起微调 试行总体平稳

上一篇:湖南水电气价格调控改革促进两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