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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

  从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为缓解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切实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今后陕西省将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同时,还将推行重点行业脱硫设施建设及改造,大力提升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水平。
  
  根据《“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陕西省将推行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制定关中各市(区)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建立煤炭质量监管机制,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8亿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7%以内,同时着力提高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另外,陕西省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建设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建设脱硫设施。现役火电机组必须实施烟气除尘设施改造、脱硫设施提标改造。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必须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销及高效除尘设施。同时,推进钢铁、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低氮燃烧改造和脱销设施建设。在2014年底前,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配套建成脱销设施。全面实施钢铁、火电、水泥、燃煤锅炉现有除尘器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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