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国内资讯>应加强乡镇煤炭企业环境监管

应加强乡镇煤炭企业环境监管

  笔者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发现,一些乡镇开办了煤炭厂,每日拉煤车辆来往导致煤灰蔽日,对环境质量和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
  
  据了解,这些煤炭厂普遍无任何手续、无治理设施,煤炭露天临时堆放,具有临时性与流动性的特点,环境执法和取证难度大。环境污染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无防雨、防渗、防漏的“三防”措施,一旦下雨,影响河道水质。二是煤场进出场内无冲洗设施,车辆进出造成周边乌烟瘴气,影响大气环境。三是运输车辆不规范,没有实现全密闭运输,到处抛冒滴漏,造成污染。
  
  针对基层煤炭企业的污染问题,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整治,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污染严重的煤炭企业进行依法取缔或者坚决关闭。二是加强环境监管,乡镇政府是煤炭企业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报告一起,处理一起。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打击煤炭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作者系四川省彭州市环保局副局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副业成去年钢铁行业利润增长亮点

上一篇:武冈邓家铺矿区新增煤炭资源量近15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