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日前提交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条例(草案)》对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保护与超采区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详细规定。
地下水超采严重,污染加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矛盾急剧显现。调查显示,全国地下水的年均超采量达到215亿立方米,占地下水供水量的20%,地下水超采区的总面积近19万平方公里。
位于我国西北内陆腹地的陕西省,气候干旱,水资源紧缺。由于长期大规模开采地下水,部分地区的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导致发生了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严重地质生态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地下水枯竭的现象。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的报告显示,陕西省浅层地下水需数年或数十年才能恢复,深层地下水则需数百年才能恢复,有的甚至永远无法恢复。从供水总量上来看,地下水在全省城乡居民生活供水中所占比例很高,在城镇占60%以上,在农村甚至高达80%以上。
“陕西全省地下水可开采量为40.3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开采率已达74.6%,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地下水污染日趋严重。”陕西省水利厅厅长王锋向记者介绍说。
原标题:陕西立法加强地下水管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