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环境保护>陕西立法加强地下水管理 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与水位

陕西立法加强地下水管理 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与水位

陕西立法加强地下水管理 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与水位

《陕西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日前提交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条例(草案)》对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保护与超采区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详细规定。

地下水超采严重,污染加剧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矛盾急剧显现。调查显示,全国地下水的年均超采量达到215亿立方米,占地下水供水量的20%,地下水超采区的总面积近19万平方公里。

位于我国西北内陆腹地的陕西省,气候干旱,水资源紧缺。由于长期大规模开采地下水,部分地区的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导致发生了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严重地质生态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地下水枯竭的现象。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的报告显示,陕西省浅层地下水需数年或数十年才能恢复,深层地下水则需数百年才能恢复,有的甚至永远无法恢复。从供水总量上来看,地下水在全省城乡居民生活供水中所占比例很高,在城镇占60%以上,在农村甚至高达80%以上。

“陕西全省地下水可开采量为40.3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开采率已达74.6%,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地下水污染日趋严重。”陕西省水利厅厅长王锋向记者介绍说。

原标题:陕西立法加强地下水管理12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高位推动超常推进 湖南冷水滩修复重金属污染耕地

上一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