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市东岳金财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实验室设备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T-190
项目编号:SDYGZB-201508-006
2、项目名称:泰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实验室设备供货及安装
3、项目内容:实验室设备等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2.431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供货及安装的能力;
5.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包含红外测油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微波消解仪、在线总磷总氮测定仪、在线固定式采样器、紫外分光光度计中至少6种设备(多个合同可以累计设备种类);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同类项目业绩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7.5售价:每套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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