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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作业安全防护类型

洞口作业安全防护类型

一、 洞口作业概念

施工现场,结构体上往往存在各式各样的孔和洞,在孔和洞边口旁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洞口作业。
孔与洞的区分,则以其大小来划分界限,水平方向与铅直方向也略有不同。如楼板、屋面、平台等水平方向的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在墙体等铅直向即垂直于楼、地面的面上,高度小于75cm的均称为孔。在楼板、屋面、平台等水平向的面上,短边尺寸等于或大于25cm的,在墙等垂直的面上,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均称为洞。此外,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高处作业,亦称为洞口作业。
除上述洞口外,常会有因特殊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洞口,这些也都应该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

二、洞口防护类型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栅门、格栅、阻挡件和用遮盖物盖设,以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
不同情况下的防护设施,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各种板和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和固定栅门或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隔10m就应设一道安全平网。也可以按当地习惯,设固定的格栅或砌筑矮墙等。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柱型、条型等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口,以有人孔、天窗、地板门和化粪池等处,都要作为洞口而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m以上的敞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挂灯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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