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面墙
1、砌筑之前必须将基面或坡面夯实平整后,方可砌筑;
2、砌体外露面的坡顶,边口应选用较平整的石块并加以修整;
3、砌筑时应立杆挂线或样板控制,并要经常复核验证,以保持线形顺适,砌体平整;
4、坡面不平整,凹陷部分应挖成台阶后,应以墙体相同的圬工砌补,不得以回填土或干砌片石(这些都是不稳定的);
5、护面墙背与坡面要结合密切,砌体咬口要紧密,错缝,砂浆饱满,不得有通缝、叠砌,贴砌或浮塞,砌体的勾缝应牢固美观;
6、实体式护面墙,设计上有耳墙的,不得漏项。施工时,先检查耳墙位置的台阶是否开挖正确,然后允许砌筑;
7、护面墙基础应设在可靠的地基上,承载力不宜小于300KPa如不够,要进行换填处理;
8、伸缩缝、沉降缝在砌筑要控制上下贯通,不要做假缝。其泄水孔、耳墙,反滤层应与墙体同步进行。
二、挡土墙
1、砌筑时必须两面立杆挂线或样板放样,外面线应顺直整齐,逐层收坡,内面线可大致适顺。在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部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2、墙基础直接置于天然地基上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同意后,方可开始砌筑。当有渗透水时,应及时排除,以免基础在砂浆初凝前遭水浸害;
3、墙基础为软弱土层,不能保证证图纸要求的强度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加宽基础或其它措施。浸水或近河路基的挡土墙基础的设置深度,应符合图纸规定,且不小于冲刷线以下0.5m;
4、当墙基础设置在岩石的横坡上时,应清除表面风化层,并做成台阶形,台阶的高宽比不得大于2:1,台阶宽度不应小于0.5m;
5、沿墙长度方向地面有纵坡时,应沿纵向按图纸要求做成台阶;
6、砌筑基础的第一层时,如基底为基岩或混凝土基础,应先将其表面清洗、湿润,坐浆砌筑。砌筑工作中断后再进行砌筑时,应将砌层表面加以清扫和湿润;
7、砌体应分层坐浆砌筑,砌筑上层时,不应振动下层,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抛掷、滚动、翻转和敲击石块。砌体砌筑完成后,应进行勾缝;
8、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在伸缩缝和沉降缝之处,各段水平缝应一致;分段砌时,相邻段的高差不宜超过1.2m;
9、墙基槽的开挖和回填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
10、墙体的沉降缝、伸缩缝、防水层、泄水孔,应符合图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