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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生态环境厅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源头防控工作

内蒙古生态环境厅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源头防控工作

为切实把好“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源头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约束。强化“三线一单”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的应用,严格涉“两高”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深化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管控,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企业列入园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一季度,自治区受理审查了2个涉“两高”产业园区规划环评。

二是优化审批权责。上收煤化工、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硅冶炼等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管控“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三是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规定,“两高”项目审批必须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规划环评结论,并对新增主要污染物提出区域削减措施。2022年一季度,盟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审批5个“两高”项目环评。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实际,主动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开展火电行业碳排放影响评价试点,建立专班、印发方案、申请经费,探索碳排放评价方法和电力行业碳排放节点识别研究。目前,已完成2个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审查,3个监测试点已开始监测数据上传。

五是加强指导帮扶。采取视频会议等方式,开展全区环评审批人员业务培训,并印制“两高”政策文件汇编,帮助基层审批人员及时掌握“两高”项目环评审批要点。


原标题:2022年一季度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源头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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