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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⑴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身体健康,双眼视力不低于1.0,无听觉障碍,无血压高,癫痫,心脏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的病症。

⑵凡在二米及其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具备挂安全带的必须为操作者设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操作者的安全。

⑶高处作业人员在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禁止闲谈,禁止向下抛工程垃圾、砖石等物。

⑷电气焊工高处作业必要时须两人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安全带应进行防火隔离保护。作业层下方禁有易燃物。

⑸电工高处作业,除穿戴好劳保用品外,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搭设宽1.5m以上的脚手架,并设平网立网保护。

⑹高处作业前工程负责人应对所施工程的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操作者三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作业。

⑺施工中作业人员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发现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报告。

⑻施工作业人员对现场任何有坠落可能的构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并将高处作业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严防坠落。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带,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均应及时处理,不得乱掷或向下丢掷。

⑼在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强风)禁止从事露天高空作业。

⑽各类高空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以违章作业论处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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