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去年7月12日,辽宁省阜新市发生的污水处理厂爆炸事故吗?当时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爆炸瞬间的天空都被照亮,附近多个居民家的玻璃被震碎。事故发生后,国务委员王勇做出重要批示,辽宁省省长刘宁亲赴现场指导并表示,不要带血的GDP。
近日,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已经发布了《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碧波污水处理厂“7.11”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下称《报告》)。结果显示,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该污水厂违规使用氯酸钠催化剂,在储存时与赤砂糖发生化学反应发生爆炸,爆炸现场形成的冲击波相当1.0-1.5tTNT当量。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通报的陕西环保集团旗下企业环境违法案件,氯酸钠正是“COD去除剂”的主要组分,使用“COD去除剂”也被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相关企业也遭到了罚款40万元的处罚。
01 氯酸钠与赤砂糖反应发生爆炸
2020年7月12日,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关于阜新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发生爆炸事故的通报》。其中显示,2020年7月11日晚8:40左右,阜新氟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解酸化车间发生爆炸事故。
根据网上流传的当地居民拍摄的视频显示,爆炸瞬间天空都被照亮,附近多个居民家的玻璃被震碎。
据《新京报》报道,多名阜新市市民表示,7月11日晚间听到两声巨响,得知是阜新市一化工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疑似发生爆炸。附近居民称,事发企业位于工业园区,经常排放出刺鼻气体。
事故发生后,阜新市委、市政府和阜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应急管理、消防、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救援,现场已有效控制。
污水处理厂及邻近周边部分厂房、居民住房玻璃震裂,事故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2名轻伤人员留医院治疗,15名人员留院观察,其他送医人员已经离院,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经过调查,2020年9月28日,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碧波污水处理厂“7.11”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的原因做出了认定。
《报告》显示,2020年7月11日20时38分,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碧波污水处理厂药剂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厂区内2人轻伤,厂区南侧一临时工棚施工人员15人留院观察,事故周边企业建筑物门窗大面积毁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98.3万元。
据调查,该污水处理厂是由广东益诺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益诺欧公司”)运营的。2017年12月12日,阜蒙县政府、氟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益诺欧公司签订《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项目协议书》,授予益诺欧公司特许经营权,对碧波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投资、工艺升级并运营。
益诺欧公司公司独立运营期间,擅自在BAF池投放催化剂,该催化剂经大连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纯度95.1-99.8%的氯酸钠,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但是,碧波污水厂自主竣工验收报告及工艺优化技术方案中所涉及工艺及原辅材料中均不包含氯酸钠。并且在事故调查初期,该企业的技术总监李宇伟自己不承认,并阻止手下员工提及企业使用氯酸钠催化剂。后经深入调查,他才承认了企业投放氯酸钠的事实。
而之所以发生爆炸,正是与这些氯酸钠有关。原来,碧波污水厂的药剂库为彩钢保温板轻体简易房,容易蓄热、导热。由于里面储存的氯酸钠、赤砂糖、生石灰等化学品混存,且包装均有破损。结果在高温的状态下,散落的氯酸钠与赤砂糖发生化学反应,引发了第一次地面剧烈爆炸。
而随后,由于爆炸力将大量未爆炸的氯酸钠、赤砂糖以及PAC、PAM等可燃物掀至半空中,结果又导致发生了更为剧烈的第二次空中爆炸,爆炸现场形成的冲击波相当1.0-1.5tTNT当量。
最终,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做出处理建议,益诺欧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李宇伟建议给予上一年年收入60%的行政处罚,计16.56万元,并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责任人如益诺欧公司派驻碧波污水厂临时负责人,益诺欧公司工艺工程师、碧波污水厂安全员等也都给予了相关的处理建议。
同时,对于向益诺欧公司销售氯酸钠化学品的广州小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华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告》也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02 使用COD去除剂被认定为“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看似只是一例普通的爆炸事故,但报告中尚且存在很多疑点,例如,原辅材料中不包含的氯酸钠,为什么会出现在碧波污水厂的库房中?事故调查初期,益诺欧公司技术总监李宇伟为什么不承认,并且阻止手下员工提及企业使用过氯酸钠?
原来,氯酸钠就是污水处理行业内俗称的“COD去除剂”,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还公布过全国首例因为使用COD去除剂而被认定为“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案例。
1月22日晚间,生态环境部通报陕西环保集团旗下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神木市污水处理厂由于使用“COD去除剂”处理污水,被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处以20万元和4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