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环境保护>独家整理 | 重点行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

独家整理 | 重点行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

独家整理 | 重点行业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近日征求意见。

本标准是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其修改单、《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6-2012)、《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7-2012)和《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938-2012)的修订和整合。

“现行标准部分指标限值以及行业基准排水量过于宽松,不利于引导技术进步。有毒有害污染物及生物毒性风险问题未得到关注。”编制组介绍。

“总体而言,本标准规定的多数指标限值均严于发达国家同类行业标准限值。”编制组说。如化学需氧量(COD)限值,征求意见稿为“80毫克/升”,而日本统一标准为12080毫克/升、德国纺织制造和织物整理标准为16080毫克/升。

那么,钢铁、炼焦化学、纺织染整、制浆造纸等各工业行业水污染物现行执行什么标准?北极星水处理网特加以整理,以飨读者!

一、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前两项规定。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12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福建石狮市加强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印染行业整治

上一篇:2019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