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具有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技措施必须渗透到工程各阶段、分项工程、单项方案和各工艺中。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及本工种的工序转移都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提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3、对于爆破、吊装、暂设电气、深基础、大中机械安装和拆除等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编制脚手架搭设方案。绘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编写搭设说明,提出安全技术措施,50M以上外架有计算书并向有关人员交底。
5、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消灭危险作业、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和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方面提出治理措施。
6、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位置,要在设计中明确,并提出使用要求。
7、大孔径人工扩底桩基础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水文资料、设计要求、作业环境拟订方案并报公司,经总工审批后方可开工。要防止土方塌方。
8、脚手架、吊篮、吊架、桥梁的强度设计及上下道路、安全网、密封网的架设,要求架设层次、段落达到验收要求。
9、外用电梯的设置及井架、门式架等垂直运输设备拉结要求及防护技术措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和交叉施工作业场的隔离防护措施。
10、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11、季节性的措施。如:雨季施工防雨、防洪、冬季施工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施工工程与周围通行道路及民房防护隔离棚的措施。
1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任何涉及安全的设施和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要更改必须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措施
1、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进行重复交待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以取得执行者的理解,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应列入任务单,落实责任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是重要的,但是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落实就更重要。项目技术经理、执法经理、施工负责人(工程部长、技术部长、工长等)、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并且要注意发现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每天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察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