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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控措施

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控措施

        1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1)高处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 米及1.5 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8)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9)高处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0)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1)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2防止高处落物伤人安全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5)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处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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