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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的问题和对策

  随着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在法律的角度上规范和约束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为,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目前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施工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下面就建筑施工安全的问题,浅析其根本原因和主要对策。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够明确

    工程建设涉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购、供应单位以及设备租赁单位,拆装单位等。安全责任不够明确,或者知道安全责任而没有得到切实履行,根本原则是责任主体领导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安全机构设置不健全,安全人员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资金不到位,任意压缩约定工期,无证上岗,无施工方案,无审批,安全交底不履行,安全检查不执行,安全隐患不整改,越级或无资质承包,违法分包等等。特别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放在首位,往往专注于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而忽视了劳动者的条件、安全保护和环境的改善,甚至以牺牲劳动者的生命为代价。

    二、建筑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

    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在资金投入上包括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保险等没有得到落实或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安全条件的需要,主要原因有:

    1.一些地区安全生产费用根本没有按规定纳入工程概算成本中。

    2.建设单位不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无法按时投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制定任何安全费用的有关管理办法,导致建设主体单位钻空子,无法保证安全条件。

    三、安全生产把关不严

    l.施工现场设施不齐全或滞后,安全条件恶劣。

    2.施工安全用品不合格。

    3.施工安全设施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

    4.施工安全检查或巡查不严格或流于形式。

    5.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

    6.施工安全教育、安全交底流于形式.没逐级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具体,不明确,不履行书面签字记录。

    7.安全危险源没建立档案,无控制、处理方法。

    8.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不健全,一些施工单位根本没有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得不到及时救助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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