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m以上作业要设安全网或其他防护设施。
第二、 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修。
第三、 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要做到一机一闸,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
第四、 电气设备必须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第五、 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挑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过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需设警戒或围栏,由上而下顺序进行,拆除物料不得往下投掷。
第六、 井字架、龙门架必须设置缆风绳;缆风绳要牢固,并有专用地锚,不得拴在树木、地杆或建筑物上。
第七、 在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示警标志。
第八、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都要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九、 坑槽施工,要按规定放坡,并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第十、 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禁止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否则,发生事故由直接指挥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