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本专项实施周期为2023—2025年。
通知提及,专项资金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转自:证券时报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国内资讯>《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印发
2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本专项实施周期为2023—2025年。
通知提及,专项资金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转自:证券时报网
上一篇:地方两会清晰勾勒煤炭发展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