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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物品

自燃物品

(1) 分类:①一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剧烈氧化,以致引起自燃,如黄磷;或当受热达到燃点时,放出大量热量,不需外部补给氧气,本身即分解出氧气继续燃烧,如硝化纤维胶片、铝铁熔剂等;②二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缓慢氧化,但如果通风不良、积热不散达到物品自燃点即可自燃的如油布,油纸等含油脂的物品。

(2) 主要安全要求:①贮运一级自燃品时,必须注意通风散热、隔绝热源和火源,不得与酸类的氧化剂共存共运,黄磷必须保存在水里;②贮运二级自燃品时,也应注意通风散热,发现异常状况立即采取措施;自燃物品着火时,一般可用水、砂扑灭,但铝铁熔剂只能用砂,不能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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