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名称 | 在坡、坎处作业安全规定 |
挖 掘 机 | 履带(轮胎)必须压在坚实的地基上,距工作面或沟坎边沿距离≮1.0~1.5m |
推 土 机 | 送土时严禁刀片超出边坡、沟坎边沿;横坡作业时坡度≯10度;纵坡作业时坡度≯30度。 |
铲 运 机 | 拖式:纵坡作业时坡度≯25度,横坡作业时坡度≯6度,自行式:严禁在大于15度时横坡上行驶。 |
压 路 机 | 在新填路基上作业时,应由中间向两侧碾压,距路基边沿≮0.5m;在旁山道路上作业时,必须由屋侧自外侧碾压,距离基边沿≮1.0m。 |
自卸式汽车 | 严禁在坡道上横向倾卸物料;在向基坑或陡坎下方卸料时须与坑、坎边沿保持>1m的安全距离。 |
轮式拖拉机 | 不得在陡坡上转弯、倒车或停车,通行道路的坡度,纵坡≯20度,横越坡≯6度。 |
八、人机配合作业时,必须交替、协调作业,严禁在机械作业范围内人机同时作业。 第二章 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定、防范措施石方工程安全技术,主要指石方开挖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石方工程在参繁的凿央打眼、装药、警戒、超爆、清方排潭的作业过程中危险性是比较大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及建筑施工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石方开挖(采)及修凿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1、石方开挖应采取由上而下逐层阶梯式进行,不能在时空上上下层层叠叠作业;2、人工挥锤打楔破石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两人对面作业,甩锤方向上不能有人;(2)使锤时不准戴手套;(3)锤柄木质应坚勒,不能有裂纹挂口;(4)锤头端面上不能有油污;(5)锤头、铁楔端面上不能有卷边毛刺。3、修凿石料时要戴护目镜,且不准两人对面作业,左右两人相邻作业亦应相距3m以远。4、在基岩(竖向或外倾)裂隙严重的工作面下进行石方开挖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1)开挖作业前先清除工作面上方松动的石块,在基央裂隙上设置央体滑移观测(察)标志;(2)开挖作业过程中,设专人观测(察)央体滑移态势,发现险情立即发出警告信号,通知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点;(3)作业间歇或休息时,严禁有人在工作面下休息或停留,亦不能在工作存放机具物料。二、正确选择炮位朝向,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建(构)筑物。三、凿央打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先清除,凿央工具和机具要详加检查并确认完好。四、严禁在育炮、残眼上打眼。五、采用人力冲钎法打松软央眼时,要遵守有关安全规定:1、清除现场声障碍物;2、使垂人应站在掌钎人侧面,双人冲钎时动作要协调,且不能对面使锤。六、采用机械打眼时,应优选机型并按安全技术规程操作。1、应优选湿式凿央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2、凿岩机要支架稳定,严禁用胸、肩部紧顶把手;3、风动凿央机的风管要理顺,接头要扎紧,严禁气管缠绕身体或打结,作业中也不能用打折管的方法临时停止凿岩机打眼;4、电动前岩机的供电缆应悬空架设,严禁将电缆拖地敷设。七、空压机手工劳动应坚守岗位,确保空压机正常运转,供气过程中严禁擅离职守。八、爆破器材要严格管理,严防丢失或引发意外爆炸事故。1、爆破器材必须专人领取、炸药、雷管及导爆索严禁由一人同时撤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火雷管及导火索严禁配可自燃物品一起携带运送;2、爆破器材必须实行实消实报,作业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班后退库严禁私自收藏或乱放;3、发现爆破器材有丢失、被盗的情况,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九、爆破作业人员应安全着装,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1、在保管、加工、运输、装药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工作服;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爆破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合格,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独自进行爆破作业。十、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进行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品。十一、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不能隔班隔夜起爆。十二、雷雨天不准安排露天电力爆破作业。十三、爆破作业必须安排专人搞好现场组织指挥和安全警戒工作,严防爆破飞散物伤人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