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湘煤集团要求各子公司认真贯彻2月27日省调煤保电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努力提高煤炭质量,严格控制非电市场煤、地销煤销售,确保电煤有效供给。要坚决服从省政府的宏观调控,严格按照省政府电煤流向安排组织发运,可供电煤资源优先保证湖南电网电厂需求,3月上、中旬未按进度完成电煤任务的原煤公司,务必在3月下旬作出补欠安排,确保集团公司调煤保电任务的圆满完成。
湘煤集团将加大调煤保电的督促、检查力度,旬考核未完成电煤计划时,集团公司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全月考核未完成电煤计划时,按电煤欠发量处罚300元/吨,由股份销售分公司在货款拨付中予以扣除,特别是3月下旬计划务必要确保完成,如有欠发量将严格按以上规定处罚到位。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