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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

  “在目前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税费负担沉重的问题很突出。因此,建议国家应切实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全国人大代表、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红会第四煤矿选运队助理工程师吕惠嫱向记者表示。
  
  吕惠嫱在来北京参加全国两会前,查阅了大量资料并征求了同事们的意见和建议。据她介绍,目前涉及我国煤炭产业的国家税收16项,行政性收费31项,煤炭企业平均税费负担水平在35%左右,是全国工业行业平均税负水平的2-3倍。
  
  为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维护煤炭经济平稳运行,吕惠嫱建议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科学确定我国煤炭产业税费总体水平。
  
  二是研究制定煤炭税费整体改革方案,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先清费,再改税。
  
  三是推进煤炭增值税改革,切实完善煤炭增值税制度和征收办法。
  
  四是实行差异化资源税费政策,对资源频临枯竭矿井、瓦斯突出矿井和千米深井等开采难度大的实行区别税率和减免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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