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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安全注意措施

材料堆放场地施工安全注意措施

1、施工荷载应符合本方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缆风绳、混凝土泵管固定在脚手架上,禁止悬挂起重设备。
  2、设专人负责对脚手架进行经常检查和保养,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主节点处杆件的安装,特殊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底座是否松动、扣件螺栓是否松动、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杆、支撑、栏杆、挡脚板等。
  4、拆除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入内。
  5、杆连接必须使用十字扣件,且连接牢固。钢管、扣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要求。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
  6、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有上岗证。无证人员禁止进入现场作业。搭设时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搭设时有专人在上部负责看护。
  7、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杆、配件;严禁任意改变构架结构及其尺寸;严禁任意改变连墙件位置、减少其数量;严禁任意减少其铺板数量、防护杆件和设施;严禁随意增加荷载;严禁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8、应遵循相应的安全交底,不能上下同时作业;拆除时设警戒区,设置明显标志,并有专人警戒;拆下的扣件和配件应及时运至地面,严禁高空抛掷。
  9、在1#、2#、3#、4#、5#、7#、9#主楼二次结构、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的材料堆放场地与砂浆搅拌场;砂石堆场及实心砖等材料的堆放高不得超过1.5m,多孔砖的高度不得超过1.8m,空心砖不得超过2.0m。
  10、施工通道、长时间的材料堆场、运输车行驶路线等部位的地下室顶板均严格按此方案进行顶撑加固。
  1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栋号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该方案进行指导施工及检查验收,完成后通知质量部门负责人与技术部门与建设、监理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2、投入使用后安全员及栋号负责人每天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支撑架体的变形情况,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向项目负责人通报,并采取可靠的加固应对措施进行加固处理。
  13、加固的范围:平面图中所规划的材料堆场及施工通道均加固的范围。
  本方案按需加固的荷载60KN/m2进行加固设计。施工时应注意,车辆行驶及堆放荷载不得超过60K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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