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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稳定煤炭生产,持续抓好煤炭价格调控监管

国家发改委:稳定煤炭生产,持续抓好煤炭价格调控监管

3月6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有记者提问:去年以来,国际能源供需形势严峻、紧张、复杂,对我国能源保供工作带来不少压力。请问如何看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能源安全形势?对下一步怎样做好能源保供工作有什么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指出,和粮食安全一样,能源安全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典型的“国之大者”。近年来,面对全球能源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的复杂形势,我们扎实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进口日益多元,储备能力持续提高,市场体系逐步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近年来我国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2022年,国内原油产量回升到2亿吨以上,达到2.05亿吨;天然气产量达到2201亿立方米,连续6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截至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5.6亿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风电光伏新增装机连续3年突破1亿千瓦。总的看,我国能源安全是有保障的。

李春临表示,2023年,国际能源供需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内经济恢复发展带动能源需求稳定增长,区域性、时段性能源供需矛盾依然存在。为做好能源保供稳价,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综合施策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增加能源生产供应。持续提升电力供给能力,大力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配套建设必要的调峰电源,统筹增加发电有效出力。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投入,推动油气增储上产。稳定煤炭生产供应,加强清洁高效利用。保障能源进口多元稳定。

二是持续夯实能源储备。建立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构建稳定高效的油气储备系统,持续提升全国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能力。

三是保持能源价格稳定。密切关注能源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多措并举抓好煤炭价格调控监管,通过稳煤价进而稳电价,努力稳住国内能源价格“大盘”。

四是坚决守好民生用能底线。推动发电供热用煤、民生用气中长期合同实现全覆盖。统筹做好煤炭、天然气、电力、成品油等能源互济互保,加快提升能源顶峰保供能力。加强电力供需监测预警,进一步细化需求侧负荷管理预案,牢牢守住民生用能底线。

同时,李春临还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突出做好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物价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突出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监测预测预警。紧盯国际国内重点大宗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变化,加强供需和价格走势分析研判,及时采取针对性调控措施。

二是进一步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产供应,加强产销衔接,开展储备调节,保障市场供应。

三是进一步强化能源等大宗商品的保供稳价。稳定煤炭生产,加强储备能力建设,持续抓好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大国内油气、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力度,推动增储上产,增强供给保障能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和预期引导。加强现货期货市场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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