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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群塔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编制依据
        1.宝山万达广场施工图纸
        2.《宝山万达广场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5.《起重吊车指挥信号》(GB5082-85)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共计布置10台塔吊,除4#塔吊选用QTZ63塔吊外其他均选用TC5613,其中基坑内布置6台,坑外布置4台,平面布置见布置图。各塔机自由高度及升塔顺序情况如下:
        1、初装塔吊的自由高度:1#塔吊28m、2#塔吊40m、3#塔吊34m、4#塔吊34m、5#塔吊34m、6#塔吊22m、7#塔吊28m、8#塔吊22m、9#塔吊40m、10#塔吊34m。从而保证工作范围有交叉的塔吊高度错开两个标准节以上。
        2、底板、中板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1#塔吊升至34m、5#塔吊升至40m、8#塔吊升至40m,其他塔吊不变。
        3、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塔吊附墙顺序为1#、5#、3#、2#塔吊,6#、8#、7#、10#塔吊根据施工进度选择是否附墙,如高度影响塔楼施工,则进行附墙;4#、9#塔吊不附墙,1#塔吊在14 m处附墙,附墙后升高50m,,5#塔吊在20m处附墙,附墙后升高至至56m,3#塔吊14.4m处附墙,附墙后升至50m,2#塔吊在20m处附墙,附墙后升高至至56m;上述塔吊附墙升高后,6#塔吊升至34 m,7#、8#、10#塔吊不变;如6#、7#、8#、10#塔吊高度影响塔楼施工进度,则安排在2-4层进行附墙,升高后保证工作范围交叉的塔吊高度相差两个标准节以上。具体附墙措施详见塔吊附墙方案。
        4、塔吊安装高度及塔臂作业半径见附图。
        5、6#、8#、7#、10#塔吊在群房结构施工完毕后立即进行拆除,避免影响主楼结构施工和地下室砌筑和装修。
        三、群塔作业综合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1、对塔机司机、信号工、起重工的培训,统一信号和部分塔机限制转臂的要求,群塔作业管理规定和奖励处罚办法。
           2、进场塔机须在起重臂和平衡臂端、塔帽顶端装警示灯,各塔机确保司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办好交接班不得离开驾驶室,塔机不作业时吊钩起升到最高位置,小车驶至靠驾驶室位置,起重臂按顺风向停置。
        3、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可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须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方能确保不发生此部位防碰撞,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本工程中所有塔吊的定位,可以满足以上要求。
        4、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
        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塔吊使用前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作业时,时刻关注本塔吊及相关的塔吊,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
        相邻塔吊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塔吊使用前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础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装高度,具体高度参考本方案前面所述,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防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5、塔吊与现场周边建筑及设施的防碰撞措施
        在实际施工中,要密切关注现场以外的情况,塔吊初次顶升要超过塔吊幅度范围内的建筑物、树木等实体结构2米以上。
        附近电力及通讯设施应设置防护,注意避让,尤其是高压输电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保持在一定距离以上。经现场实际测量,在一二八纪念路工地5号大门向西靠围墙外侧有一条供电线路,电线距地面约12m;围墙外为一二八纪念路,因此需在本工程围墙外侧搭设防护架,搭设长度约为240m,以限制1#、2#、3#塔吊小车的运行,起到警示作用。一二八纪念路架空电力线为10KV,为保证施工中的安全,本工程塔吊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塔吊任何部位与电力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塔吊的任何部分及被吊物边缘与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因此,本工程防护架的搭设高度及电力线的两侧都应大于电力线2米。(外电防护架的搭设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宝山万达广场外电高压线防护方案及补充方案》)。
        6、塔吊回转半径内的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同高度塔吊在回转半径内交叉作业区运行且均有吊载时,首先遵循的原则是: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其次遵循的原则是: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主动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主动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尺寸较大的塔吊。每次操作前按电铃提示相关人员。每天下班前,塔吊臂杆停在顺风方向位置。
           7、塔机运行规则。
          (1)低塔让高塔原则:一般情况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应安装的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装的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吊运行请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动作。
        (2)后塔让先塔原则: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3)动塔让静塔原则: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4)荷重先行原则: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尺寸较大的塔吊。
        (5)客塔让主塔原则: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6)同步升降原则:所有塔机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7)前臂让后臂原则。
          8、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②斜牵斜挂不准吊。
        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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