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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深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技术要求
1、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2、土方开挖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3、项目部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4、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项目部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5、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6、基坑(槽)作业时,项目部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7、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8、地质灾害易发区施工时,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9、为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10、模板作业时,应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
11、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12、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娄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13、项目部应按地质资料和设计规范,确定临时建筑和基础型式和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规范时行施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与建筑材料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标准。
14、临时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的警告。
15、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在组装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全权签字后,方能使用。对搭设在空旷、山脚等处的活动房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16、雨期施工,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17、冬季解冻期施工时,应对基坑(槽)入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
⒈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⑴放线定位。用经纬仪和钢尺,在轴线定位的基础上,定出深层搅拌桩的位置,放出白灰线。
⑵挖掘沟槽。根据围护的实际宽度,利用挖掘机挖出与围护宽度相当的沟槽。
⑶利用经纬仪和钢尺放出围护内外边线,并用铁丝固定。
⒉施工工艺
⑴定位。钻机到达指定桩位,对中、整平。利用经纬仪检查钻机垂直度。
⑵预拌下沉。根据电机的电表控制下沉速度,通常为0.38~0.75m/min。如下沉速度太慢,可输入少量清水以利钻进。
⑶压浆前,先制备水泥浆,并放入集料斗中。
⑷钻头下到桩底标高时,即行喷浆搅拌提升,边喷边搅拌;提升速度为0.3~0.5m/min。为使软土和水泥浆搅拌均匀,重复上下搅拌,两根桩之间的搭接在20cm 左右。
⑸每次成桩后,必须及时用灰浆泵注清水,对注浆管和喷浆头进行清洗。
⑹移位。根据钻机上的的刻度,每次移位50cm。
⒊注意事项和质量控制
⑴注浆连续,并应使转速、钻速,提升速度及供水保持均匀。
⑵对有抱钻和冒浆的地块土层,在钻进时可注入一定的清水,以提高转速和降低钻速。
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配合比及水灰比进行施工,不得任意约定俗成小或增大。
⑷为准确控制钻进速度,应先在机上作深度标志,以利施工中的观测记录。由施工员进行复查无误后,方可喷浆搅拌和重复喷浆。当出现钻机跳动、摇晃等非正常现象时,应停机检查。钻进浓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
⑸搅拌过程中不得中途无故停机。如发现停电堵塞等现象,应及时提出检查,排除障碍后,再进入停浆面以下1m喷浆搅拌,以保证桩的连续。
⑹必须有专人实测送浆量,每根桩实测一次,如发现喷浆量不足,应复喷复搅。
⑺如遇地下障碍等影响施工的因素,应及时与设计及建设方联系,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⑻记录员必须按照记录表中的内容认真填写,每根桩记录一次,严禁弄虚作假现象。
⑼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员应在现场随时检查,及时进行资料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方面协商解决。先进行2~3m试打桩,待试车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施工。
⑽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5%,搭接不得小于20cm。
⒋施工工艺流程
开挖沟槽→放桩位→复验桩位→钻机就位→预搅下沉→制备浆液→喷浆搅拌提升→重复搅拌。
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⑴项目经理直接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坚决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思想重视,管理到位。
⑵施工人员必须执行深层搅拌桩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不得玩忽职守。
⑶施工人员进行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2m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
⑷施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各守其职。
⑸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装置,确保安全施工。
⑹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
⒍其他措施
⑴施工结束后,必须整理好各种资料,写好施工总结,提交竣工图纸。
⑵基坑开挖,检查桩身质量,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⒎基坑开挖后监测及补救措施
⑴基坑开挖前在盖梁上做好监测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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