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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架搭设、拆除安全控制措施

支架搭设、拆除安全控制措施

1支架搭设安全控制措施
(1)支架施工前在支架基础上弹出纵、横向立杆的位置。
(2)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3)支架必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搭设;
(4)每搭完一步支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允许偏差20~30mm。
(5)剪刀撑设置:分别设置竖向剪刀撑、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在45度~60度之间。剪刀撑斜杆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150mm。
(6)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②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③在主节点处固定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的中心点的 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④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6)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脚手板应满铺;
②脚手板的探头应用直径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③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2支架拆除安全控制措施
(1)拆除支架前的准确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全面检查支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②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③应清除支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支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②当支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支架两端,应先加设连墙件及横向斜杆加固。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②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3其他安全控制措施
(1)支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支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支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等到固定在支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雷雨天气时应停止支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6)支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的连接,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支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7)在支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剪刀撑等。
(8)不得在支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9)在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搭拆支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满堂支架搭设及拆除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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