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严控钢铁、铁合金行业产能规模,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 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能耗双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相关规定,提高新改扩建项目准入标准。
加快淘汰和化解落12后和限制类工艺装备,推动钢铁行业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装备大型化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钢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转型转产等方式,加快低效产能和工艺退出。鼓励采用低碳工艺流程、推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
强化产业协同,构建清洁能源供给与钢铁产业共同体,推进钢铁产业用能的清洁能源替代,推动钢铁、铁合金产业与其他产业协同发展,打造一批产业协同降碳示范骨干企业。
优化包头、乌兰察布、赤峰等盟市钢铁产业布局,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化特钢产业地位, 构建高附加值产业链条,发展高性能板材、管材和先进轨道交通材料等新材料,推动不同钢铁企业间产业链条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引导产业链集群化发展。推进废钢资源综合利用, 提高循环发展水平。到2030年,全区钢铁行业实现碳达峰。
对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公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并已由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现对外公布。
2023年5月4日
附件下载1: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