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尾矿评价报告内容
企业应当在尾矿库闭库前1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对尾矿库进行安全评价。评估前,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尾矿库地形图及相关下游信息;水文和气象数据;尾矿库(坝)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包括坝的物理力学指标);尾矿库工程设计资料;尾矿库运行管理资料(包括环境保护、事故及其处理);尾矿的化学成分数据;其他相关信息。
评价机构向企业出具的尾矿库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不良地质现象对尾矿坝(库)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2)大坝的结构和构造。
(3)坝体的沉降、裂缝、坍塌和位移。
(4)坝面渗透破坏(包括管涌、流土等现象)。
(5)尾矿库整治实施:大坝安全超高和沉积滩长度规范。
(6)尾矿库坝坡比及坝面防护。
(7)坝内渗排水设施的作用和坝浸润线的观测。
(8)尾矿坝静力、动力和渗透稳定性分析结果。
(9)尾矿库防洪标准。
(10)尾矿库的调洪排涝能力。
(11)泄洪建筑物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二、尾矿库的安全
根据评价内容的评价结果,按照《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确定尾矿库的安全程度。对于异常尾矿库,提出尾矿库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