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安全生产>井下锚索锚杆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锚索锚杆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锚索锚杆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10401工作面前后溜机头机尾装运、安装采用锚索起吊方便、快捷,但有时锚索拉弯、拉出、拉断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保证起吊设备时安全、顺利地进行,编制本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1、设备在起吊前必须认真检查,顶板锚索完好后方可起吊;起吊地点若岩(煤)层有淋水且松软,不得起吊。
2、起吊设备的绳套必须是双股φ12.5㎜钢丝绳,并用4个卡子卡牢,卡接长度≥400㎜。钢丝绳不得有断丝、锈蚀现象,否则不得使用。
3、设备部件起吊前及起吊过程中,人员不许站在起吊位置下方。在起吊点附近7米以内不许有其他闲杂人员,拉葫芦的人员必须站在顶板完好、退路畅通、设备部件最不可能歪向或滑向的一侧作业。
4、起吊前,先进行试吊,检查起吊梁、绳套、葫芦、起吊点及重物中心不偏移等均无异常后,方可继续起吊。否则必须放下起吊物进行处理。处理好后重新进行试吊后,再起吊。
5、根据起重物的重量、体积、形状和种类选用合适的起吊点,确保起吊中心与物件重心相一致。起吊时,起吊物件必须保持平衡。起吊物重心选择:先根据物件的重量、体积和形状,目测物体重心,经试吊后确定重心。
6、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涨紧的钢丝绳和吊具,发现吊挂钢丝绳松动、声音异常,应停止起吊,放下重物进行处理。
7、在任何情况下,禁止用人体平衡物件重量或用人力支撑物件起吊,严禁站在物件上起吊。起吊设备部件时,在物件重心倾斜方向上严禁有人工作或行走,起吊物下严禁站人或工作。
8、在倾斜方向或水平方向使用葫芦时,拉链方向应与链轮方向一致,以防掉链或卡链。
9、吊运物件时,高度以满足现场安装需要即可。严禁设备在空中长时间悬吊。
10、装运时,严禁无关人员在附近逗留;严禁作业人员身体任何部位伸入物件内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由班组长指派专人监护,负责整个过程的协调、监护工作,尤其是拆卸、起吊、装运过程。
11、起吊时,钢丝绳与物体棱角处应垫上软物,如木楔、板皮等,以防磨损、磨断钢丝绳。
12、起吊装车时,必须将车辆前后均用专用掩车板掩牢,以防前后移动。
13、所有物件装车时要注意使之重心位于车辆的中央,以保持平衡。本体部的装车高度不得超过1.8米,其余部件装车高度不得大于1.5米。若物件比平板车长时,连接车辆的绳套要用双股φ15.5㎜钢丝绳,并用4个相应的卡子卡牢,卡接长度≥400㎜。
14.在起吊设备时应注意:
(1)、必须先检查起吊梁的稳固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起吊大件时,根据其重量和体积选择合适的起吊点。
(2)、在起吊、安装期间 ,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站在距起吊安装位置5m处的安全地点,监护人必须是有经验的老工人。
(3)在起吊安装期间,必须将件车置于起吊点的下方,若不能置于起吊点下方起吊大件时,应缓慢拉动葫芦,使大件在平板车上缓慢移近起吊点,严禁手拉葫芦过快,同时在 起吊点下方加垫枕木,确保起吊点的稳定性,在大件前方极其左右3m内严禁有人,防止物体吊起后摆动伤人,起吊重心最大偏心距不得超过100mm。
(4)、在起吊设备时,人员不许站在起重梁下方,应离开并有专人监护观察起吊梁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示警,处理好后再起吊。
(5)、吊运物体时,不宜离地过高,以满足安装需要为宜,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如需长时间停留,必须在物体下打上“井”字型木垛。
15、起吊重物下严禁人员停留,作业人员应站在重物坠落波及范围之外,确需在重物下作业,应在专人监护下,在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进行。
16、大件吊运时,必须清除大件上的杂物(工具、物料等)防止杂物在吊运过程中落下伤人,起吊时要先试吊一至两次,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起吊作业。
17、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辅运大巷巷修施工零星锚杆安全技术措施

上一篇:龙门吊安装安全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