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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

专业工程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 现行国家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法律法规;
  2.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绿色施工、节能减排工作规定》;
  3. 总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手册》;
  4. 总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程序文件》;
  5. 总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6. 华能瑞金电厂工程项目经理部相关管理制度;
  7. 华能瑞金电厂工程施工特点;
  8. 其他相关要求及有关合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2.1  管理机构的设置

根据总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结合华能瑞金电厂工程实际情况,组成绿色施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总工

成  员:  各部室主任、各专业分公司瑞金分队队长

 

 

 

 

组织机构图

 

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

华能瑞金电厂工程

项目经理部

 

安全部

 

工程

质量部

 

 

物资部

 

 

办公室

 

各专业分公司瑞金分队

 

 

 

 

 

 

 

 

 

 

 

 

 


2.2  绿色施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

绿色施工、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职责:对华能瑞金电厂工程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报公司总工批准后加以控制。

组长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对华能瑞金电厂工程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经公司总工审批后组织实施。

副组长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对华能瑞金电厂工程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组员职责:参与环境因素的识别和控制措施的制定,负责对所制定的环境因素控制措施进行落实和实施,对执行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 

第三章  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方针和目标

公司依据国家经贸委〔2001〕30 号《发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和《绿色施工、节能减排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1996idtISO14001建立了职业安全健康及绿色施工、节能减排体系,确保全体员工积极树立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公司坚持安全、整洁文明施工,并督促供应商等关联方改进他们的环保行动,公司始终把环境质量、环境安全、环境意识和环境行为的改善放在前面,以符合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方针的要求,并致力于环境因素的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不断创造出精品工程。

公司通过职业安全健康及绿色施工、节能减排体系认证以来,在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方面,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环保,以人为本,严守法规,文明施工”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方针,将绿色施工、节能减排延伸到公司承担的每一个工程、每一个项目。公司每年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内部职业安全健康及绿色施工、节能减排体系审核和职业安全健康及绿色施工、节能减排体系管理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方面的不足和不符合项,使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绿色施工、节能减排体系正常运转。

公司将在本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乙方的环境保护义务。遵循已经通过ISO14001认证的职业安全健康及绿色施工、节能减排体系,建立本工程项目绿色施工、节能减排体系,结合本工程的地理位置和施工特点编制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程序,并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和监督下展开环保工作。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分析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判定重大环境因素,评价其控制现状及可控能力,进行技术、经济、环境可行性分析,制定相应的目标、指标和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方案,重点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排放、固体废气物等方面进行控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减少在现场施工和经营活动中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并通过不断审核的机制,产生环境绩效,实现持续改进。

1、绿色施工、节能减排方针:

安全环保,以人为本,严守法规,文明施工。

2、绿色施工、节能减排目标:

    控制工程环境污染指标,消除职业病伤害;控制施工噪音、杜绝因噪音引起的投诉;加強对植被的保护,尽量减少和防止对植被的破坏;废水经处理后排放至业主指定地点。第四章  适用环境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本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公布施行)

    10、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12、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13、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2003年3月28日)

    14、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3月25日)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1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17、关于加强中小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5月24日)

    18、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19、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20、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年11月19日)

    21、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2月22日)

    22、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2002年3月10日起施行)

    23、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1999年8月1日实施)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年9月1日实施)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11月1日实施)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89年9月1日施行)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

    29、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30、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31、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32、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绿色施工、节能减排工作规定 (2002-01-21)

    33、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34、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005.12.1施行)

    35、 集体食堂和集体配餐企业配餐规范

    第五章  环境因素识别5.1  环境因素的识别: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七种类型: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七种类型:向大气排放、向水体排放、噪音排放、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资源能源消耗、土地污染、其他社会环境问题。

    环境因素识别的方法:采用现场排查、统计分析等方法相结合。

    5.2  环境因素评价的方法与步骤:

        包括是非判断法、打分法。

        1、是非判断法:影响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因素列为重要环境因素;社区强烈关注或有明显危害的必须列为重要环境因素;对不能直接确定需进行评价的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2、打分法:评价内容包括影响范围、影响程序、发生的频次、法规符合性、社区关注程度、可节约程度等六个方面,根据公司程序文件所定的分值进行打分,进行评价。

    华能瑞金电厂工程环境因素台帐见附表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6.1  粉尘的控制措施:

    6.1.1、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化,保证坚实、平坦、清洁、畅通。在工地入口处,设专人对出场的车辆进行清扫,保证出场车辆的清洁。

    6.1.2、清运渣土的车辆设专人用苫布密封,以防遗洒。

    6.1.3、由各楼层向下清运垃圾时,采用代装手推车外运到垃圾堆放场临时堆放。各楼层的垃圾严禁在楼层上向地面抛洒。垃圾外运时,及时办理准运手续。并弃置于业主指定地点。

    6.1.4、水泥全部采用袋装,放在封闭的水泥库内,以防粉尘飞扬。

    6.1.5、清扫路面和作业场所采取洒水措施。

    6.1.6、公路清扫、水泥搬运等,粉尘接触性人员均佩戴防尘口罩。

    6.1.7、在现场道路两旁,临时设施、办公区四周以及空地采取绿化措施,尽可能减少粉尘源。

    6.2  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6.2.1执行的有关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规定,在生活区和非生产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施工作业区执行三级标准。

    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柴油车辆烟度排放执行《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GB14761.7-93之“定型柴油机烟度值”FSN4.0限值和国家《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GB14761.6-93之“1995年7月1日以前生产的在用汽车烟度值”FSN5.0限值。

    汽油车辆、轻型车执行《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1-93之表一限值。

    车用汽油机执行《车用汽油机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5-93之“1995年7月1日生产的在用汽车”限值。

    6.2.2控制程序

    1)、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禁止大型机动车辆、农用机动三轮车、拖拉机进入生活区,如特殊情况,经安全保卫部批准。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

    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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