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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风险预防措施

施工安全风险预防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使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减少伤亡事故尤其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确保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一、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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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险源识别与评价

   (一)工程特点与安全控制重点

   1.工程施工有三大特点,一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二是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三是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工程进度变化而变化。基于上述特点,施工现场必须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安全防护设施,方能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2.按照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的规定,我国将职业伤害事故分成20类,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是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风险源:

   (1)高处坠落。作业人员从临边、洞口处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在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龙门吊过程中坠落;在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吊装结构和设备时坠落。

   (2)触电。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作业人员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因电线破皮、老化等原因触电。

   (3)物体打击。作业人员受到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的打击。

   (4)机械伤害。主要是垂直运输设备、吊装设备、各类桩机和场内驾驶(操作)机械对人的伤害。

   (5)坍塌。随着工程的建设发展,施工坍塌事故正在成为另一大伤害事故。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主要表现为:现场浇混凝土梁、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基坑沟槽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施工现场的围墙及挡墙质量低劣坍落,暗挖施工掌子面和地面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

   3.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的重点,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项目施工中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二)危险源辨识

   1.按照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和码》GB/T 

1386J,危险源可分为六大类: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化学性危险

和有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以及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等。

   2.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障碍、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

   (1)物的障碍是指机械设备、装置、元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

   (2)人的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而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

   (3)环境因素指施工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等方面的问题,会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

   3.危险源辨识必须根据生产活动和施工现场的特点进行。主要方法有: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故树分析、故障数分析等。为使工程项目危险源得到全面、客观辨识,企业和项目应组织全员参与,采用综合评价等方法。

   (三)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的关键是围绕可能性和后果两方面来确定风险。对于辨识后的危险源项目部应进行风险评价。估计其潜在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然后对风险进行分级。评价方法主要有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LEC)。当条件变化时,项目部应对风险重新进行评审。

   2.定性分析法

   主要根据估算的伤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风险分级的方法。

   风险评价表

 

轻微伤害

伤害

严重伤害

极不可能

可忽略风险

较大风险

中度风险

不可能

较大风险

中度风险

重大风险

可能

中度风险

重大风险

巨大风险

3.定量分析法

   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可采用以下方法;

   D=LEC式中D-风险值;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的后果。

   二、预防与防范主要措施

  (一)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必须在安全危险源识别、评估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按分工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保存记录。

   3.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按照行业管理及法律规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率实现

100%。

   2.教育与培训对象包括以下五类人员:

   (1)项目负责人(经理)、项目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h,经考核合格后持“安全生产资质证书”上岗。

   (2)项目基层管理人员:项目基层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分包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或总包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理论培训和技术实际操作训练,经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双重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5)操作人员:新进场操作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教育与培训主要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法制教育四个方面内容为主。主要形式有:

   (1)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对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0h。经考试合格者方可进人生产岗位。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转场安全教育:新转入现场的工人接受转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8h。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4h,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特种作业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5)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各作业班组长在每班开工前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将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各成员签名。

   (6)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在雨期、冬期施工前,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季节性安全技术教育,时间不少于2h。

   (7)节假日安全教育:-般在节假日到来前进行,以稳定人员思想情绪,预防事故发生。

   (8)特殊情况安全教育:当实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四新”

技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因故发生改变时,由项目负责人(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h。

   (三)设备管理

   1.工程项目要严格设备进场验收工作。中小型机械设备由施工员会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验收;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在项目部自检自查基础上报请企业有关管理部门,组织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验收;门式起重机等特种设备应组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检查技术文件包括各种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说明书、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产品鉴定及合格证书、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建立机械设备档案。

   2.项目部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设备管理人员。

   3.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使用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

   4.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作业,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作业。

   5.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回检查,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标志,符合安全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2)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有专人管理,不乱拿乱放,每作业队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安全消防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物品。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的规定执行。

   (5)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6)从事爆破、电力、高处作业及起重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并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独立操作。

   (7)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8)所有道路的便桥在桥头设立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

   (9)加强爆破器材的领用、运输、使用、退库管理,严禁爆破器材流失。

   (10)雷电期间作业安全措施

    1)施工场地的油库、料库、变电站、通风设施及其他所有临时设施均设置防雷设施,定期检查接地电阻,防止雷击。

    2)雷电将临时,应立即停止所有炸药运输和短程搬运,所有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并将雷电来临和雷电已过的信号,通知洞内人员。

3)爆破作业已完成的地段,安装雷电监控器和自动报警灯。

三、安全应急预防措施

(一)触电预防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措施、保护接地、保护接零、设漏电保护器;

   2.注意对特殊场所使用的安全电压照明;

3.电器设备的设置应符合要求并应做好防护;

   4.电器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必须符合要求;

5.建立电工岗位责任制及技术交底制度、电器维修制度、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操作工人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的技术措施。

   (二)高处坠落预防措施

   1.做好“四口”、“五临边”防护;

2.无外脚手架或用单排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高处作业,首层四周必须固定水平网,水平网安全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3.严格使用安全网防护;

   4.搞好大模板、钢结构等构件安装作业安全防护;

   5.吊、挑、挂及堆料架等特殊手架必须做到有设计计算、搭设方案、详细图纸、荷载计算、有专人管理和维修;

   6.项目部制定高处作业防护的指导书并监督操作工人的执行情况。

    (三)坍塌预防措施

1.土方工程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基槽(坑)和管沟边坡;

   2.土方工程施工严格按照安全防护要点施工,技术员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施工现场应采取可靠支护或放坡,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四)机械伤人事故预防措施

   1.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应有定期检测方案;

   2.施工现场应有施工机械安装、使用、检测、自检记录;

   3.机械设备不用时立即拉闸关电;

   4.做好定期机械设备运转记录;

   5.建立定期维修检查制度。

   (五)暴雨、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预防制控制

   1.向职工普及避震、避雷知识;

   2.应急领导小组将防洪、防暴雨、防雷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做好有关方面的物资准备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3.提前收听气象信息,尽量避免在雷雨的天气进行漏天作业。四级风禁止扬尘作业和高处作业;

   4.做好防洪,防风,防雷工作,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

   (六)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

(2)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

   (3)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4)民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

   (5)民工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2.预防措施

   (1)做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3)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

   (5)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产生原因:

(1)施工现场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环节施工现场的使用油漆、汽油等涂料或溶剂;

(2)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使用明火或吸烟;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过小。

2.预防措施

(1)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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