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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8月31日前投资完成率低于10%的市场化项目,"十四五"暂缓受理该集团新增项目申报

新疆: 8月31日前投资完成率低于10%的市场化项目,"十四五"暂缓受理该集团新增项目申报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全面推进新增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工。相关地州要严格践行“双承诺制”要求,推动已纳入自治区2023年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项目尽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按照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并确保配套负荷、储能等均按承诺时间节点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还要加快推进重点新能源项目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建新能源项目中,装机规模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占在建新能源项目总规模比例超过80%,此类项目督建工作是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能源工作重点。各地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细化项目建设进度目标,确保项目于2023年底前全容量建成投产(承诺2024年建成项目需完成50%以上投资)

另外,还要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作用。各地要切实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对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促进作用,用足用好相关政策,狠抓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新能源项目调度推进,扎实形成有效投资。对2023年8月31日前投资完成率低于10%的项目,或已投放基金使用率不超过50%的项目,“十四五”期间暂缓受理该企业及其隶属集团新增市场化项目申报,对企业相关惩戒情况在信用中国(新疆)网站公示,暂缓相关地、州、市新增新能源项目布局建设。

此外,滚动优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考虑到自治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普遍建设进展缓慢,为进一步疏通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推进堵点难点,对于投资完成率不足1%的准东西黑山产业园协鑫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如2023年8月31日前投资完成率仍不足10%,将动态清理退出新能源项目清单。若企业主动申请退出清单,后续相关责任不予追究,相关地(州、市)主动清理移出新能源项目清单的规模,由各地(州、市)优先等规模申请新布局项目替代,并将替代项目报我委申请纳入清单;由自治区清理退出项目,相关企业及其隶属集团的相关企业“十四五”期间不再考虑新增新能源项目。

新疆发改委将于8月底再次重点调度各地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对开工率较低、项目推进缓慢、投资力度不足、责任落实不力的地、州、市和项目业主,将分别致函要求当地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企业总部(负责人)关注项目建设,相关地州及企业集团要重点加快推进已布局项目建设,暂不新增布局项目。对项目建设进度快、投资完成率高的地、州、市和项目业主,结合新能源消纳空间、接入点等建设条件,优先支持其新增申报市场化项目布局建设。

根据公开信息,2023年7月26日,今年新疆电网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011.7万千瓦,突破1000万千瓦大关,并网规模位居西北第一。

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透露,截至今年7月,今年新疆电网新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去年同期89.29万千瓦的11.3倍、去年全年404.2万千瓦的2.5倍。新增新能源装机中,风电装机374.7万千瓦,光伏装机637万千瓦。

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新疆已下发风光指标超100GW。

详情见下:


来源:风芒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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