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新能源>太阳能>重磅!住建部公示光伏发电工程验收国家标准

重磅!住建部公示光伏发电工程验收国家标准

重磅!住建部公示光伏发电工程验收国家标准

12月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本次修订中,调整规范适用范围划分成地面、水上和建筑附加三大类,水上光伏包含海上光伏的验收内容。新规范,建筑附加类型的光伏发电工程验收增加消防通道、巡检和维修通道的检查,增加电气复核、接地复核、结构复核;山地光伏工程增加对接地的验收;海上光伏发电工程增加海水腐蚀、海生物附着、海浪冲击等影响的验收;水上光伏发电工程有建设码头的,增加对水上光伏发电工程码头的验收;增加光伏发电工程的电站容量复核、容配比复核的验收要求;增加光伏电站配置储能系统的验收。原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echunl@mail.iee.ac.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6号;邮政编码:10019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暂无

上一篇:西南首座百万千瓦级大型抽水蓄能电站投产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