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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电改:“直购电”并非电改的正途?

       单纯的分拆式改革,其实属于“避重就轻”,它固然平衡了各方利益,但随着拆分后的利益主体不断“做大做强”,利益纠葛将更加复杂,下一步的改革会更难。

  2002年,国家正式启动了电力体制改革,但当年设定的“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任务在完成了第一步后,便不了了之。批评者认为,“厂网分开”是最容易的一步,缺乏后面“三步”的电力改革非但不能改出“电力市场”,反倒只能改出了更多的“副部级”官员。

  实际上,从改革难度上来讲,由于复杂的历史因素,电力系统的“硬骨头”比金融系统还要多。此外,金融改革事关老百姓资产升贬,社会呼声高,推动力也大,而电改则略显落寞,国有电力集团的“糊涂账”也长期少人关注。

  但随着经济增速下行,事关企业生产和运营成本的资源品改革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于是,电改再次成为改革呼声的集聚之处。

  从改革路径来看,除原定的“厂网分开”任务和后续的“阶梯电价”改革之外,改革并无实质性推进。但值得注意的是,当遇到经济疲软,投资不足,地方政府便会间歇性地推动“直购电”试点。目前,“直购电”再次成为各地热推的试点,但这并非电改的正途。

  地方利益的盘算

  每月数百元的电费流水单,无法唤起普通人对电改的兴趣,但工业企业及其背后的地方政府则不会这么想。

  继2010年地方“直购电”试点被中央部委叫停之后,2014年四五月份,山东、云南等省再次掀起“直购电”试点热。按照“山东版”试点方案,该省交易额度为100亿千瓦时,约占全省用电量2%。云南省则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将其列为电改试点省的建议,其改革重点也是“直购电”,目前,该省正积极牵线发电厂和企业。

  除山东和云南外,安徽、江苏、江西等十多个省都在今年上半年启动了“直购电”试点。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的试点额度都确定在全年用电量的2%左右,也就是说,试点交易量对现有供电结构影响很小。

  “直购电”试点,区别于目前我国主流的电网“统购包销”供电模式。后者是指发电企业把电“卖”给电网,然后电网分配并“转卖”用电企业,电网赚取其中销售差价。而“直购电”则是发电企业和用电大户直接议价交易,无需电网“统购包销”,电网仅作为输配电的物理通道,收取“过网费”。

  “直购电本是个国际通行做法,但到了我们这里却变成了改革。”著名能源专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记者无奈地说。

  “直购电”的经济效应明显。一般而言,通过“直购电”交易,用电企业的每千瓦时的电费可降低1至5分,即便按节约1分钱的成本计算,也可能为相关的试点省市带去上亿“收益”。参与试点的少数用电企业,每年节约的成本从几百万到千万不等。

  热衷于“直购电”试点的地方主要是两类:一类是用电大省、一类是发电大省,前者以山东、江苏等东部工业大省为代表,后者以云南、贵州、广西等中西部地区为典型。“直购电有利于本地国企,也是对外招商的砝码。”一位长期跟踪电改的能源分析师对记者如是说。

  以云南为例,其有着丰富的天然气和水利资源,一直是发电大省,也是"西电东输"的主要供电省份。近年来,该省加大了对沿海产业转移的招商力度,其中电解铝行业成为了该省的重要目标。电解铝是工业部门的耗电"一哥",生产过程中,电力成本占40%左右。按业内估计,每吨电解铝耗电1.3万至1.6万千瓦时。也就是说,通过"直购电",哪怕只降低1分钱的电费,每吨铝的生产成本便至少可以节约130元。对地方政府来说,这是极好的招商策略—"成本洼地"。

  不难发现,和金融系统一样,电力系统的资源,特别是关键的电网系统,主要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地方试点改革的意义并不大。地方之所以要改革,很大程度是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

  事实上,2010年中央电力监管部门"叫停"各省"直购电"试点,很大程度也是因为对地方政府"小算盘"的担忧。彼时,在国际金融海啸影响下,部分地方投资不足,经济数据下滑,于是纷纷试点"直购电"。而各地上报的用电企业,不少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的要求,而属于投资很大的"过剩产能"。

  以电解铝为例,2013年全年,我国累计产量为2200万吨,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但过剩率却超过30%,其过剩程度甚至超过钢铁。

  "直购电"看似美好,在经济数据堪忧之时,它或许只是挽救地方经济的一根稻草。而它之所以时常被冠以电改"突破口"的正面标签,很大程度在于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艰难。当"半拉子"的电力改革最终变成利益均沾,体系变得稳固或者说死水一潭,唯有地方利益推动下的"直购电"才能激起一点波澜。

  管制猛于电网

  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已经"改革"了12年。2002年,国务院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内称为"五号文"。"五号文"提出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改革任务。改革目标是建立一个按市场机制运行的"电力市场",所有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都在市场内自由交易,实现全国范围内的"直购电"。

  遗憾的是,12年过去,电改只实现了第一步"厂网分开"。改革之前,脱胎于电力部的国家电力公司是一家兼有发电、电网和电力建设的垂直巨无霸公司。改革之初,国家电力公司被分拆,发电部分被分拆为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五大发电企业,而电网部分则分拆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但真正有实质性价值的"后三步"却不了了之。

  目前,外界多认为电网公司的"统购包销"模式是电改症结所在,而电网更是现行电力格局的最大受益者。在这种模式下,电网可以决定购买谁的电,或者对谁"拉闸限电",扼住了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的咽喉。

  更重要的是,电网作为一个"超级买家"和"超级卖家",输电、配电、售电,全部包揽,割断了电力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变成了电力审批机构的"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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