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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钢综合竞争力位居国内同行业第16位 同规模第4位

    日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冶金规划院)发布2014中国钢铁企业综合竞争力评测结果,重钢集团在纳入评测范围的73家全国重点统计钢铁企业中,综合竞争力排名第16位,而在同规模钢企综合竞争力排名中,重钢位列第4。
    据悉,继2013年对中国钢企综合竞争力进行排名之后,今年冶金规划院延续了这一做法,并将竞争力要素框架体系分为三个板块,分别是企业基础竞争力、企业发展竞争力和企业经营绩效竞争力。企业基础竞争力板块主要考虑企业竞争力的物质基础,如规模、装备、资源等;企业发展竞争力板块主要考虑企业竞争力的人力资源、科技支撑、能源环保、服务水平、物流效率等;企业经营绩效竞争力板块主要考虑企业竞争力的现实表现,如利润总额、上缴税收、利润率、负债率等效益指标。
    按照这一规则评测得出的分值,较为客观地反映了2014年中国钢企综合竞争力排名,评测报告中称:“宝钢集团连续第四年位居国内钢铁企业竞争力排名第一的位置,是国内钢铁企业的排头兵;武钢、鞍钢、首钢、沙钢、太钢和河北钢铁和分别位居第二到第七位,构成了竞争力测评排名的第一梯队;山东钢铁、马钢、渤海钢铁、包钢、华菱、本钢、中信泰富、南京钢铁、重钢、酒钢、日照钢铁分别位居第8到第18位,在竞争力测评排名中形成第二梯队。”其中,重钢集团位列第16位,与2013年的排名持平。
    同时,由于钢铁工业属于基础原材料产业,规模是钢铁企业的重要特征,也是企业竞争力的基础性因素,因此,冶金规划院还根据2013年粗钢产量,将钢铁企业按规模分为3000万吨以上级、1000~2500万吨级、500~1000万吨级、50~500万吨级四个类别,分别进行了测评。在这一评测体系中,粗钢产量在500~1000万吨的企业共有太钢、中信泰富、南京钢铁等12家,其中重钢集团位列第4。
    冶金规划院在报告中表示,当前,我国钢铁行业面临产能过剩、资源保障不强、能源环保约束和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以及由产能过剩导致的钢材价格长期持续低迷,企业经营困难,负债率上升等问题,这都关系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直接反映到了竞争力排名上。因此,对于以上问题,应给予特别关注,并积极改善,建议钢铁企业根据竞争对手、区域位置、产品结构、规模水平、资产经营等实际情况,利用好“十三五”规划的时间窗口期,围绕发展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规划。
    据了解,冶金规划院于1972年4月由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专门从事冶金工业发展规划及战略研究的国家资讯机构,全程参与了国家钢铁产业“五五”至“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编制工作,以及钢铁产业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和标准的研究,为国家出台和解读钢铁行业发展政策提供翔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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