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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新方案雏形:或从售电侧放开“无益电改”

       停滞了近12年的电改,近期再传新声:售电侧放开或为突破口。

  电力业内人士直言,售电侧改革是电改的高级阶段,必须要有先决条件。

  自2002年以来,除了“厂网分开”得以实施,中国电改绕了近12年,各种电力改革的动作和口号层出不穷,包括竞价上网、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等,最终都没能推动下去。“这说明,电改不是随便想先动哪个环节就动哪个环节的,一定需要主次分明,对症下药。”一位电改观察人士称。售电侧,简单而言,是出售电力的环节。3月19日,上海证券报报道称,“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新方案以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和大用户直购竞价上网为主线;按规划,电网的财务和调度两者择其一独立。该报道称,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就是所谓的“电改从售电侧起步”。

  不过,就在当天下午4时19分,电改主要对象之一的国家电网就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经向国家电力改革牵头部门——国家发改委体改司询问,今日有关媒体报道‘新电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消息不属实。”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电网并未否认上述上海证券报报道中提到的新电改方案的内容。无独有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史玉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当下电改将“放开售电侧,让用户选择售电商进行交易”。

  对于近期呼声很高的放开售电侧,早报记者咨询了数位电力业内人士与经济学者,电力业内人士大多表示并不理解新一轮电改从售电侧开始的意义。

  一位电力业内人士直言,将售电侧作为新一轮电改的第一步,非但不能推进电改,而且是有弊的。售电侧改革不是不要改,而是不应该在现在改。因为这是电改的高级阶段,必须要有先决条件,即:政府完成对电网的单独定价;厘清输配成本;逐级限期,放开电价。这些都做了之后,才有基础着手售电侧的改革,培育售电市场的主体。

  “未改单一卖家格局”

  “在不改变国家电网公司运营模式的前提下,就率先进行售电侧放开,那么卖家还是惟一的:只有国家电网。单一卖家,就谈不上市场,多买多卖才是市场。”一位经济学者表示,“在现有格局下放开售电侧,售电企业完全没有议价权,电网公司能很轻易地‘控制’售电企业。这时售电企业还想帮电网卖电,想占国家电网的销售额,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有电改观察人士称,现在谈到售电侧改革,认为放开售电侧就可以让用户增加选择权,这类人大多出于一种朴素的热情,其实并不了解电力;而另外一些把售电侧放开说得神乎其神的,可能就是别有用心,甚至说是,表面上拥护电力改革,实际是要让电力改革再次窒息。

  事实上,如果将时间轴拉长,可以发现,现在提出的售电侧放开的路径选择,不过是过去12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断遭遇挫折的延续。

  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5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五号文件),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改方向。2003年,电价改革方案也出来了。这两个方案非常系统,方向正确,但是除了“厂网分开”得以实施,此后中国电改绕了近12年,各种电力改革的动作和口号层出不穷,包括竞价上网、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等,最终都没能推动下去。“这说明,电改不是随便想先动哪个环节就动哪个环节的,一定需要主次分明,对症下药。”前述电改观察人士称。

  “如果要谈改革,最重要的就是要从上至下有力推进。现在,决策层被大家寄予厚望,那么决策层一定要明察秋毫,一定要看穿这些不利于电改的东西。”前述观察人士称,“如果还是按部就班地做工作,开个会听听这个意见,听听那个意见,说这个改革多好多好,但是会有怎么怎么样的问题,那先搞试点,售电侧先搞搞,然后一年过去了。到明年又开个会,听听意见,说由于什么什么,今年得怎么怎么。这样又循环往复了。回顾过去,12年就是这么过去的,那我们会不会10年以后中国的电改还在原地踏步?”

  “应坚持网运分开”

  那么,新一轮电改中首要做的任务是什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给出了方向: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上述内容,已经把包括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等领域价格改革的顶层设计的框架都勾勒了出来。

  有电力人士称,这几句话中,首先一个是关于产品价格的,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自然垄断的行业要搞网运分开。具体来说,在电力领域就是厂网分开,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就是管网和其他的分开,政府能不管的就不管。

  “关于能源部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最核心、最有改革含金量的提法,就是‘网运分开’。为什么搞‘网运分开’,因为分开后,就要把‘网’作为一种自然垄断的领域,‘运’实际上就是生产、运输、销售、经营、运行的概念。”前述经济学者表示。

  该学者表示,如果觉得太抽象,举个铁路的例子,铁路运输也是竞争性的,火车运输的行为是市场的,但地上这个铁轨,谁都搬不走的这个是公用的。也就是说,网运分开,可以说是分成公用的和竞争的,凡是能够放市场里的,比如说价格,政府不管。实际上,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有关内容非常够用,再与五号文件对比来看,完全吻合,一脉相承。

  “须先给电网单独定价”

  电力业内人士认为,既然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指明方向,网运分开后要两种管理方式,一种对自然垄断行业要严格管理,另一方面要放开竞争性产品价格,有了明确的改革方案,那就没有必要先去搞后头的售电侧放开。正确的做法是,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五号文件,赶快给电网单独定价,管住网。

  目前,电网的收入模式是价差模式,那么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网运分开后的管理模式,应该给电网实行准许收入的模式。

  准许收入模式的意思就是,电网负责的是一个公共资产,和道路一样是公共资产、公用设施。此时电网的收入、利润是受国家控制的,这个事才是重中之重。

  而电网目前的操作好比是:它需要100度电,它从发电厂那里收电,按照上网电价来,调度结算什么的都在电网这里,电网等于把这100度电都垄断了。然后,电网就按照销售电价,把电卖给用户了。这两个价格支出和收入的差额,低进高出的差价,就归电网。

  在中国过去的计划经济年代,这种模式也有道理。但现在,这个价差已经高到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国家发改委在2006年、2007年出过一个输配电价标准,少的是9分钱每千瓦时(度),高的是0.1元多每千瓦时,其中,海南省最高——0.22元每千瓦时。也就是说,理论上,如果说真是保持这个差价的话,也算是计划经济的一个合理性,发电价格是怎么样,销售价格是怎么样,都已确定中间便是电网的收入。按照当时的政策,全国主要用电省份的差价应该是0.12元到0.15元每千瓦时,但现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差额已经是当年的几倍了。

  前述电力业内人士称,“中国的电力价格在电网的差价模式下,最终的价格高得惊人,完全有可能是全世界最高的。因为国网这边数据不透明,国网说德国、日本电价高,但这两个国家有明确的数据,国网的成本数据较为复杂,难辨明晰。这么高的电价导致什么?导致中国的制造业优势逐渐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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