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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下一步或将是铁矿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0月9日下发了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分别是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清理涉煤收费基金是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包括停止针对煤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

  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结合资源税费规模、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等因素,将税率幅度确定为2%-10%,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内拟定适用税率。结合当前煤炭行业实际情况,现行税费负担较高的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税率公布前要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审批。

  对原油、天然气及今后实行从价计征改革的其他资源品目,均比照煤炭资源税改革清费原则处理。

  2014年9月29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告诉记者,从资源税改革选择的税种来看,无论石油天然气还是煤炭,都有属于大宗商品,对经济影响比较大,价格波动大的特点,所以他判断,下一轮资源税改革可能是铁矿石。

  此外,财政部税政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的要求,结合相关资源特点、资源税费性质,以后会逐步将水流等自然资源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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