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综合信息>综合行业>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对违法违规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

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对违法违规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 安蓓、赵超)记者2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有关部门(机构、单位)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予以处罚,并对煤矿或所在企业集团在项目核准与淘汰落后产能、确定采矿权出让或土地供应、融资、民用爆炸物品和电力供应、政府性资金支持、铁路运输、市场监管等方面予以限制。

  联合惩戒对象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煤矿,包括未办理相关核准审批手续的新建、改扩建煤矿;超能力生产的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煤矿。

  根据通知,违法违规生产煤矿名单将在“信用中国”网站转载。各有关部门(机构)应加强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的动态管理。

  通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联合发出。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滨湖煤矿安全教育从“心”开始

上一篇:黑龙江鹤岗煤矿事故搜救155小时 6名矿工生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