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至明年2月,陕西省环保部门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等六市涉气的48家企业实施驻厂监察,每家驻厂企业安排驻厂监察人员不少于2人,24小时轮换值班。
驻厂监察工作主要针对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生产工艺、防污治污过程、排放状况等,特别要了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陕西省政府网站27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显示,今冬明春陕西省将狠抓燃煤污染治理,对燃煤电厂和集中供热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督查。督促企业全部使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对企业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煤质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从快从严从重处罚。
同时确保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大对国控、省控涉气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监管力度,积极组织钢铁、水泥等行业错峰生产,确保采暖期环保装置高效运行,减少采暖期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