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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报近期3起煤矿事故

      3月16日,四川省政府安委办通报3起煤矿。2月29日至3月8日,在不足10天的时间里,全省范围内相继发生3起煤矿事故,死亡3人。四川省安委办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煤矿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倒查。
  
  攀枝花市盐边县金隆煤矿“2•29”事故:该矿为9万吨/年生产矿井,证照齐全有效,瓦斯矿井。2016年2月6日至10日放春节假,2月11日进行隐患排查,并制定方案进行整改,2月15日向盐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隐患排查及整改完成情况,2月20日煤矿自行恢复生产作业。
  
  事故发生在2月29日早班掘进施工过程中,死亡1人。直接原因是该作业人员人工撬挖巷帮松软煤壁,巷道上帮煤壁跨冒将其掩埋致死。
  
  事故表明,盐边县对节后煤矿复工复产煤矿安全重要时段重视不够,未结合本县实际以专门文件统一部署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对煤矿启动整改、复产复工等工作要求不严。
  
  广元市碗厂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4”事故:该矿为国有地方改制煤矿,15万吨/年生产矿井,瓦斯矿井。该矿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突出,2015年8月9日起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2016年3月3日矿决定启动恢复生产程序,并向旺苍县人民政府打了报告。
  
  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4日上午入井查看绞车设备时发生意外死亡。事故表明,地方政府监管层面存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广元市地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凉水泉煤矿“3•8”事故:该矿为21万吨/年生产矿井,证照齐全有效,瓦斯矿井。2016年2月6日正式放假,节后于2月13日组织兼职救护队员入井侦查。3月1日,利州区煤管局组织对该矿进行节后复产前的隐患排查,共查出各类隐患17条。3月2日,该矿上报了隐患整改方案,同日,利州区煤管局同意该矿按照整改方案入井整改。至事故发生前,该矿正在进行隐患整改,尚未恢复生产。
  
  3月8日事故发生造成1人死亡。事故表明,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存在不足。
  
  四川省安委办要求,各级单位要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辖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煤矿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过程监管;严格煤矿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加强对非政令性短期停产矿井的监督检查;落实停产停建矿井的监管措施;加强瓦斯设防等级管理;进一步落实“市包县、县包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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