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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一批”解决钢煤等下岗职工安置

22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兼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职工安置问题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具体的安置渠道,概括起来是四个一批:内部安置一批、转岗就业一批、内部退养一批。

李忠介绍,化解过剩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其中职工安置问题又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作出了专门的安排。总的考虑是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多渠道、多方式安置职工,保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平稳进行。

具体的安置渠道,概括起来是四个一批:一是内部安置一批。就是对需要分流的职工不是简单的推向社会,而是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技术、设施、场地,通过企业内部挖潜来帮助在内部实现分流安置。我们也会综合运用稳岗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等政策给予支持;

二是转岗就业一批。对确实需要转岗就业的,我们将其纳入就业扶持体系,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包括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工作岗位或自主创业;

三是内部退养一批。对于年纪比较大,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再就业确实比较困难的职工,允许他们进行内部退养,当然要本人自愿,企业同意,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如果这期间企业主体已经消亡,可以采用社会托管、代发代缴的方式实行退养,等他们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退休手续;

四是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对有些职工,特别是一些大龄的职工,再就业确实比较困难的,还有一些零就业家庭,我们通过开发一些公益性岗位来帮助他们实现就业。我们也会做好服务,通过一对一建卡的方式来保证他们能够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此过程中,人社部会指导企业和职工处理好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的衔接。

另外,李忠强调,在安置过程中还有一条基本原则,就是所有职工安置的方案都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不是简单把职工推向社会,也不是让职工简单来被动接受安置方案,而是通过民主决策形成一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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