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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电承担15%可再生能源配额意味着什么?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将对火电机组强制实行非水可再生能源(下称“可再生能源”)的配额考核机制。2020年,国内所有火电企业所承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需占火电发电量的15%以上。
 
  虽然该通知还没有正式作为文件公布并执行,但国家能源局要求5月3日前,国家电网、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等重量级电企迅速给出回应。如果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能源局,将视为无不同意见。
 
  这是好事
 
  这些条款如果真的出台,对风电和光伏将会是很大的利好,而且还有给力的惩罚条款(取消该发电企业的发电业务许可证),作为风电从业人员来说,这消息真心不错。
 
  但好得不真实
 
  但这事也不能深琢磨,琢磨得多了就会觉得这事好得有点不真实。因为根据中电联发布的2015年发电量比例,火电、水电、风电和核电分别占到了73.1%、19.9%、3.3%与3.1%,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最多也就占到3.9%。
 
  按照目前的水平计算,且假设水电与核电发电量比例之和维持25%左右,那么2020年火电发电量将下降至65%,非水可再生能源将提高近10%。即使在社会用电量不增加的前提下,也能够实现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每年约20%的增长速度。
 
  20%的增长速度可不容易实现,假设按照最乐观的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8亿kW,与目前1.45亿kW的装机容量相比增加一倍,那还必须把风电的平均等效小时数从目前的水平再提高25%。
 
  这其中,一方面要考虑所有在运风机的性能优化,另一方面主要还得从三北地区弃风限电的风场里找,但这个找又受限于电网送出条件。如果找不到,估计只能继续风电提高装机容量,或者直接降低火电装机了,而且难保还会通过提高水电和核电装机来变相降低火电比例。
 
  而以上这些分析,都是建立在社会用电量不变的前提下的,如果社会用电量有所提高,那么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也将相应提升,以上的增长速度还会不够呢。
 
  结论
 
  总之一句话,这个文如果真下了,对火电的影响非常不利,风电怎么着也差不了,而水电和核电说不定也要跟着享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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