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我省煤矿相继发生了3起煤矿顶板事故,死亡11人。1月9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土坡煤业公司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事故主要原因是:该矿启用封闭巷道,对巷道维修时未在作业地点设置防护栅栏和警示标志,致使人员违章进入失修巷道内,被顶板冒落的矸石击中死亡。2月15日,山西右玉元堡煤业公司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事故主要原因是:该矿在对工作面进风端头顶板支护过程中,没有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直接对原支柱进行回柱调整,顶板受来压影响大面积垮落,导致事故发生。2月19日,临汾市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7人。事发当天,该矿回风顺槽切眼掘进工作面顶板掉渣严重,出现冒顶征兆,矿领导在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仍组织工人冒险作业致使事故发生。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省煤炭厅决定从3月1日起,责成大同市煤炭局和阳煤集团分别负责监督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土坡煤业公司和山西右玉元堡煤业公司实施为期3个月的整顿;责成临汾市煤炭局负责监督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矿实施为期6个月的整顿。整顿结束后,由监督责任单位按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