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内蒙古煤炭工业局下发《关于全区煤矿严格按照新确定生产能力依法合规组织建设生产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全区所有生产煤矿实行全年276个工作日减量化生产规定,重新确定的生产能力为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276除以330)的系数后取整,作为煤矿新的生产能力。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从2016年5月份起,煤矿的月度产量不得超过重新确定产能的十二分之一。严格执行生产能力公告制度,对超公告能力生产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
内蒙古作为产煤大省,执行276工作日制度重新核定之后为3.25亿吨,缩减产量16%;鄂尔多斯非央企重新核定后产能为26996万吨,减少5149万吨。
通知下发后,近期产地煤炭采购供给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产地煤炭供给突降,煤源相对偏紧。4月29日通知下发后,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煤矿严格执行月度产量不得超过重新确定产能的十二分之一的通知决定,并按照全年核定产能重新调整生产计划。部分煤矿把月度量分解到周进行生产,造成煤源阶段性供给突降。近期产地地方煤矿公路日均销量维持在35万吨左右,较通知下发前日均减少5万吨左右。
价格分歧,采购成交量惨淡。近期产地许多贸易商因采购价格与供应商存在分歧,已出现采购困难。虽价格小幅上涨后,有供应商供煤,但供给量较小,终不能满足买家需求。这种下水煤价未变,产地采购价格上调现象在近期较为多见。
从通知下发以来,各地煤矿政策执行到位。近期煤源相对偏紧、对减产政策效果看好和稳定的市场需求促使产地煤价稳中上涨。产地部分煤矿已经上调煤价,特别是高热值动力煤煤矿调价较为明显,吨煤上涨5-10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