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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电能替代工作指导意见

         近日,江西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江西省电能替代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列入计划的燃煤(油、柴)锅炉改造任务,逐步淘汰公共事业单位小型燃煤(油、柴)锅炉,加快推进“无烟”风景区建设,电烤烟、电制茶、港口岸电全省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充电站260座、充电桩10万个。

《意见》提出,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典型区域、典型行业电能替代示范项目建设,建成4个以上的电能替代示范区;在全省范围内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宾馆、商场、写字楼、城市综合体推广使用热泵、电蓄能空调、蓄热电锅炉;在全省范围内4A级及以上风景区全面建成“无烟”景区;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各设区市城区范围内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在沿江、沿河港口码头,推广船舶岸电和电驱动货物装卸技术;加快充电站、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电动汽车;在温室大棚、干燥设施、水产、畜牧等领域创新推进热泵技术应用;在烟、茶集散地推广电烤烟、电制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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