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雷霆行动”开展以来,我市统一安排、分级实施,从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环保审批及持证排污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入手,严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淘汰并拆除烧结机10台、高炉2座、转炉3座、竖炉4座,并经过检查没有出现死灰复燃现象。环保审批及持证排污方面,对未验先投的3家钢铁矿业公司立案查处;对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1家矿业有限公司洗煤厂责令停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方面,正常生产的3家钢铁企业、7家煤炭企业配套的污染防治和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均能正常运行。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行动后钢铁、煤炭企业仍能依法依规投入生产,我市将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对环保审批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存在问题的企业,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和程序进行清理整治。对排污许可证过期、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停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